国普网

2名“六合彩”头家被判刑!

来源:安福县人民法院、漳视新闻 作者: 时间:2025/10/31 9:21:04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赌博案件,被告人卢某、王某因销售“地下六合彩”,收受赌客投注,从中抽头渔利犯赌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案情回顾

    2022年年初,被告人卢某与被告人王某合谋共同销售“地下六合彩”,由王某拉拢赌客并接受赌客下注的码单和赌资,并将赌客投注情况通过微信发给卢某,卢某根据香港六合彩赌博网站开奖结果计算赌客的输赢和给王某返水,若赌客中奖先由王某从其收取的赌资中赔付,若王某收取的赌资不够赔付,则由卢某转钱给王某赔付。当王某收取的赌资扣除赔付款和返水款后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王某就会转给卢某。卢某给王某的返水按赌客赌资的一定比例计算,二人合作期间,康某某等多人在王某处投注购买六合彩,王某共向赌客收取赌资2477399.64元,卢某获利474000元,王某获利154807.84元。

    2024年10月30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4年11月13日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卢某、王某均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

    安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王某以营利为目的,以收受他人“六合彩”投注的方式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及二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最终以赌博罪对两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03条第1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地下六合彩”并非合法彩票,而是披着“博彩”外衣的违法犯罪活动,参赌者“十赌十输”,组织者、销售者“锒铛入狱”!切勿抱有“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任何试图通过赌博获取利益的行为都不可取,一旦陷入赌博泥潭,不仅会损害个人和家庭利益,还可能引发极端事件,危害社会稳定。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