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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迷梦与贪腐深渊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落马纪实

来源:国普网 作者: 时间:2026/5/17 19:27:3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2月发布消息,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家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此时,他卸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仅一个月。从主政一方的地方大员到阶下囚,陈家东的堕落轨迹,折射出权力异化下的政绩焦虑与贪欲膨胀,成为新时代反腐斗争中兼具警示与反思意义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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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东的仕途横跨闽藏两地,深耕地方治理多年。早年任职西藏林芝,后回福建历任宁德市委副书记、市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2013年出任漳州市委书记,2017年调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长期主政地方,手握项目审批、资源调配、人事任免等大权,本应是地方发展的“领头雁”,但他却在权力诱惑中迷失方向,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纵观陈家东的贪腐历程,大搞形象工程、疯狂敛财、滥用职权是三大核心罪状,其贪婪与妄为程度触目惊心。

一、政绩工程:盲目决策,掏空地方家底

在漳州市委书记任上,陈家东痴迷于“面子工程”,热衷打造“可视性政绩”,罔顾地方实际与财政承受能力,不经科学论证便盲目上马大型项目 。九龙江畔的景观工程便是典型,项目仓促开工后因规划混乱、资金链断裂沦为烂尾,仅残存的桩基和大片水塘,成为劳民伤财的铁证 。

经查,2013年至2014年,陈家东在漳州滥用职权,违规向开发商多支付工程款,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1.9亿余元 。这些资金本可用于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却因他的任性决策打了水漂,地方发展元气大伤,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

二、权钱交易:受贿近亿,贪欲毫无底线

从2000年至2022年,长达22年间,陈家东利用职务便利,在林地审批、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15万余元,单笔受贿数额巨大,敛财手段多样 。

在省林业厅任职时,他手握林地审批权,对企业违规占用林地、无证采伐等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收受企业主巨额贿赂;主政漳州期间,房地产、基建项目成为他敛财的“摇钱树”,开发商为获取土地、项目许可,不惜重金打点,陈家东来者不拒、照单全收;调任厦门后,即便转岗人大,仍利用过往影响力插手项目,持续收受贿赂 。此外,2015年至2017年,他还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产341万余元,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 。

三、作风败坏:漠视纪法,丧失政治底线

陈家东身为高级领导干部,完全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频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生活腐化堕落。更严重的是,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对抗组织审查,企图掩盖违纪违法事实 。

他将选人用人异化为“交易”,在漳州、厦门任职期间,卖官鬻爵、任人唯亲,亲信通过重金行贿获得提拔,导致地方政治生态严重恶化,干部队伍风气败坏 。

四、法网难逃:一审宣判,无期终成定局

2022年2月,陈家东被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2023年9月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陈家东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陈家东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但为时已晚 。从风光无限的地方高官到身陷囹圄的罪犯,他用一生仕途换来了无尽悔恨,也给所有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五、警示反思:权力姓公,不可私用

陈家东的落马,根源在于理想信念坍塌、权力观扭曲、纪法意识淡薄。他把权力当作个人风光、敛财的工具,把政绩当作升迁的跳板,最终在“政绩工程”的迷梦和“权钱交易”的深渊中身败名裂 。

这一案例深刻警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摒弃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错误思想,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必须严守纪律规矩,敬畏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必须永葆清廉本色,抵制贪欲诱惑,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没有休止符。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只要触碰纪法红线、损害人民利益,必将受到严厉惩处。陈家东的堕落之路,是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唯有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以赤诚之心服务人民,才能行稳致远、不负初心。

编辑:薛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