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普网黑龙江讯:日前,经南岗区委批准,南岗区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骨伤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苏恩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恩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规定程序选聘律师、采购药品等,造成不良影响;擅权妄为,失职失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苏恩亮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哈尔滨市南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哈尔滨市南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苏恩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