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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偷渡被劝返后,他们又“踏上歧途”……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 时间:2025/12/17 11:14:25

边境劝返是法律警示

更是安全守护

但总有人心怀侥幸

以为能够“钻空子”

逃脱法律的制裁

两男子在非法出境过程中

被民警劝返后,

竟无视警告

于当日再次尝试偷渡被查获。

近日,澜沧县检察院依法对两男子提起公诉,最终二人因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案情回顾2025年8月5日,2名外省籍男子郭某、李某在境外“蛇头”安排下欲偷渡出境至缅甸、泰国务工。

8月8日二人乘坐火车到达普洱市思茅区,欲偷渡出境,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民警依法将其查获,处以两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进行了劝返处置。然而郭某、李某并未醒悟,反而心存不甘,当日便再次联系“蛇头”试图再次偷渡出境。在“蛇头”安排下,郭某、李某从思茅区先后乘坐出租车、摩托车以绕路避开边境检查站方式前往澜沧县,8月9日二人在乘坐摩托车避关绕卡过程中被警方查获,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郭某、李某彻底断送侥幸之路。

偷越国(边)境绝非“发财捷径”,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危险行为。境外诸多“高薪”岗位多为诈骗、赌博等犯罪集团的诱骗手段,偷渡者往往面临人身自由受限、财产被侵占等风险,即使侥幸逃脱,也难逃法律制裁。

边境劝返是法律赋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漠视劝返,再次违法,必将受到严厉惩处。切勿因一时贪念深陷犯罪深渊,追悔莫及。

编辑: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