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普网

河南三门峡湖滨:揭穿虚构房源诈骗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立新 郭一新 时间:2025/9/9 13:53:12

“本案是典型的虚构房源诈骗,骗子利用购房者的迫切心理,以虚假房源、伪造合同、低价诱饵、编造借口拖延等手段步步设陷。”8月10日以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依据真实案例制作的AI普法短视频在当地各平台转发推广,其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生动形象的人物设定,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20年5月,杨某得知赵先生和徐女士夫妻二人有购房需求,便以其为赵先生的表兄弟这层亲戚关系作掩护,声称自己在三门峡市某小区有套“顶账房”,并带着赵先生夫妻二人实地查看了房屋所在地。见对方动心,杨某抛出了“优惠价”70万元的诱饵,还出示了一份伪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某置业公司以72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了他。

2021年9月30日,在杨某的哄骗下,徐女士与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70万元购得该房。随后,徐女士陆续支付了购房款及“车位费”共计50万元。然而,当徐女士满怀期待催促交房时,杨某却编织出“物业贴错门牌”“房子被楼上业主误装修”等借口推脱。

2022年5月,心生疑虑的徐女士前往小区核实,发现这套房的业主根本不是杨某。10月24日,徐女士向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报案。公安机关于2022年10月31日正式立案,并在次日将杨某抓获归案。

2024年11月29日,案件移送到湖滨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拥有房产的事实,伪造购房合同,骗取被害人巨额钱款,数额巨大。12月25日,湖滨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促成杨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杨某的亲属分别向被害人退还损失金额共计15.8万元。

2025年4月1日,湖滨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34.2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6月18日,三门峡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