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普网讯:从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5日获悉,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保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崔保华利用担任四川省遂宁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四川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崔保华 资料图
曾任四川省委统战部部长
公开简历显示,崔保华,男,汉族,1958年11月生,山东巨野人,海军工程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大学,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
他曾任原人事部办公厅副主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常委办主任,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遂宁市委书记等职。
2012年,他任四川省委统战部部长,2013年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四川省委统战部部长,后任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7年,他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至2022年1月。
2024年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崔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干预司法、巨额受贿
2025年3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崔保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崔保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保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崔保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4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崔保华作出逮捕决定。
综合;央视新闻 检察日报正义网
编辑:建君